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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宣導

為促使車輛駕駛人養成「禮讓行人」習慣,並使行人遵守相關路權規定,宣傳標語:

「禮讓行人  行人優先」

「車行如風  莫走路當中」

「點頭讓一讓  行的更放心」

「人走人行道  安全又可靠」

自101年11月起,警方於交通繁雜路口,強化行人路權執法宣導,對於車輛不禮讓行人及行人任意穿越馬路加強勸導(開勸導單),並自101年11月11日起嚴正執法(開單告發!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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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tiz62362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